1、首先,在村主任选举不过半的情况下,我们需要再次贴出通知,通知村民再次进行选举工作;

2、接下来,报名参选。选举办法规定,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,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外,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
3、然后,选举证明。一是成立选举领导机构。镇(处)成立选举领导小组;村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。二是选民登记。在选举日前20天,公布选民名单,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错登,不重登、不漏登。选民登记的基本条件:年满18周岁,户口在本村,享有政治权利。

4、接着,确定候选人。根据村庄规模确定村委会成员职数和职位,以多于应选名额一人的规定确定候选人数,法律规定村委会主任、副主任、委员额定人数为三人至七人。召开预选大会,预选会议要求过半数选民参加有效,按照得票多少当场确定候选人,并于当日或次日张榜公布。

5、接下来,召开选举大会。召开村民大会投票选举,有选举权的村民超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才有效,得票超过投票人半数才能当选。如果当选,将在当场公布。

6、最后,如果本次投票人没有过半数,则按照步骤1-5的方法再次进选举,直至投票票数过半,有人当选为止(选举期间,软村主任继续担任,直至选出下一任村主任为止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