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厂房、库房焊割作业时周边易燃可燃物未清理,焊割设备故障、焊割易燃易爆设备或装置等行为。

2、机嘴淹磬慈械设施缺乏维护保养、供油系统故障画导致摩擦发热;厂房内烘烤设备不严密、烘烤物距火源近、超过额定温度运行等行为;厂房冷却系统、压力系统故障,新出高温产品直接接触易燃可燃材料。

3、厂房、库房内生产原料、货物未按照其之化学性质、特点分类储存,在日晒、高温、遇潮等情况下发生自燃、氧化放热等情况,或者相互反应引发火灾。

4、人、车、物进入存有甲、乙类易燃易爆厂房、库房时未做防静电、车辆尾气未做防护处理等情况,易因静电产生火花、车辆尾气火种或高温烟气引发火灾爆炸。

5、厂房、库房内电瓶铲车、装卸车停放和充电。

6、专用冷库内采用易燃材料作为保温装饰材料,电气线路直接敷设或穿越保温材料,且电气线路常年运行,损耗较大,老化较快,故障率较高,极易引发火灾。

7、库房内堆放物品与照明灯具之间距离较近。
